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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8月22日丨金达威(002626.SZ)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简称“金达威药业”)于近日收到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虾青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呼环政批字[2023]174号)。
该批复同意金达威药业在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工业园区金达威药业厂区内,建设年产虾青素1000吨项目,并且落实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项目所需设备部分新增部分利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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